信息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机构: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分中心
发布日期:2017-03-16 15:56:49
采购项目编号:
441322-201703-45667361-7-0011
采购品目:其他服务
预算金额:
369,190,000.00
元
代理机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分中心
项目负责人:黄俊清
项目经办人:张健
博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受 博罗县公用事业管理局 的委托,对其 博罗县城北环一路东段市政道路建设工程PPP项目 进行 采购方式 采购,欢迎供应商报名参加预审。
一、项目授权主体:博罗县公用事业管理局
二、项目实施机构:博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PPP项目编号:441322-201703-45667361-7-0011
四、PPP项目名称:博罗县城北环一路东段市政道路建设工程PPP项目
五、PPP项目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完善博罗县城路网建设,有效缓解广汕路县城段交通压力,推动惠博一体化进程,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项目PPP试点工作,博罗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实施博罗县城北环一路东段市政道路建设工程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并授权博罗县公用事业管理局为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社会资本采购工作。 本项目基础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 博罗县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机构: 博罗县公用事业管理局 项目编号: 博公易采【2017】050号 项目名称: 博罗县城北环一路东段市政道路建设工程PPP项目 1、工程概况 本项目道路位于广东省惠州市博罗县城北部境内。道路线位与规划线位一致呈L型,起点(K2+700),西起现状罗阳大道,东接规划曙光路并向南延伸至终点(K5+817)顺接现状广汕公路。道路全长约3117米,道路红线宽度60米,机动车道双向八车道,设计车速主线60km/h。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人行道铺设彩色透水性砖,计划年限20年。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岩土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交通工程、电气、绿化喷灌、交通监控及信号灯工程、绿化工程。 根据《博罗县城北环一路东段市政道路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静态总投资约为36071万元,其中第一部分工程费用29665万元,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844万元(其中,征地拆迁费3279万元,暂按工程建设投资的10%估算,后以审计金额为准;其余费用1565万元),第三部分预备费1562万元。 经测算,本项目建设期利息约为848万元。故本项目动态总投资约为36919万元。本项目的合作内容包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移交等相关内容,计划工期为14个月。项目资本金占动态总投资的20%,即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为7384万元,其中社会资本占比100%。应项目融资需求,社会资本可引入博罗县政府方认可的金融机构由项目公司自行进行融资。 根据项目投资责任划分和前期工作进度要求,本项目所包括的建设内容主要由项目公司直接投资,社会资本负责解决项目全部资金来源。本项目直接由项目公司承担的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范围为各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及其他费用、预备费、建设期利息。 2、采购需求 在合作期限内(建设期14个月,运营期9年),社会资本通过项目采购程序合法成为项目投资人后,依法设立项目公司,政府不参股项目公司(即社会资本股权占比100%)。社会资本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移交等相关内容(含道路工程、岩土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交通工程、电气、绿化喷灌、交通监控及信号灯工程、绿化工程)。 博罗县人民政府在本项目进入运营期后,将按照PPP项目合同的约定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和运维绩效服务费,运营期内基于可用性付费和运营绩效付费的年限为9年,其中可用性付费的支付前提为项目交工验收通过,最终确定的可用性付费金额根据PPP项目合同中对可用性付费相关计算方法及投资额确定机制的约定计算。 3、资格审查 本次资格预审实行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均有权参加下一阶段项目采购。 本项目有3家(含)以上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的,采购人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文件准备工作;项目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足3家的,采购人应当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申请人仍不够3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得进入下一阶段项目采购。
六、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是否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及限定的方法和标准,资格证明文件等):
(一)、社会资本资格条件 参与本项目投资竞争的社会资本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1. 合规性 (1)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不得存在法律规定的禁止同时参加投标的情形;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财务要求 最新一期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中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整。 3. 资质业绩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五年内,在中国大陆地区拥有至少一个总投资3亿元以上(含3亿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或公路工程(含桥梁)业绩,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 4. 联合体 本项目接受单一社会资本或联合体参与投标。对于单一社会资本,需满足上述第1~3条资格条件要求。如为联合体,需满足以下条件: 1)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可包括建设施工单位、运营单位、财务投资人或其他符合项目条件的主体; 2) 联合体各成员间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建设施工、运营单位应满足上述第1和3条资格条件要求;财务投资人应满足上述第1和2条资格条件要求,负责为本项目提供股权或债权融资支持; 3) 本项目联合体必须具有上述第1、第2和3条资格条件中所要求的合规性、财务和资质业绩要求,且联合体牵头方至少需满足上述第2和3条资格条件中的任意一条;联合体牵头方为项目公司第一大股东,其占股比例通过联合体协议约定; 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联合体各成员组成、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二)、资格预审的报名时间及方式 1、资格预审报名时间 自2017年3月17日至2017年3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过期不予报名,视为放弃资格报名。 2、资格预审报名方式 本项目资格预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申请人需持以下材料于报名时间内至博罗县社会服务中心2号楼三楼博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报名: 1). 资格预审报名表(包括联合体牵头方);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包括联合体各方);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则无需提供)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文件(包括联合体各方); 4).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含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包括联合体各方,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5). 公司章程(包括联合体各方); 6).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包括联合体中相关方); 7). 安全生产许可证(包括联合体中相关方); 8). 财务能力证明材料:最新一期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中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整(包括联合体中相关方); 9). 中国大陆地区总投资3亿元以上(含3亿元)的市政道路工程或公路工程(含桥梁)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或竣工验收证明文件(包括联合体中相关方); 10).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和不良记录的承诺书(包括联合体各方); 11). 联合体协议(联合体适用)。 以上证明文件均用A4纸印制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博罗县城北环一路东段市政道路建设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证明文件”以及项目编号、申请人名称和提交时间,并加盖公章,该册需提供一式两份),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原件供查验。 (三)、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时间及地点 1)、现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17年4月7日14时30分至2017年4月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接收; 2)、现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惠州市博罗县社会服务中心2号楼3层博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厅。 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以下情况的将被拒绝接收 ①、以邮寄、快递、电报、电话、传真等非现场方式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②、未按要求标记、盖公章、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③、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迟于申请截止时间递交的。
七、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技术引进和转让等政策要求,以及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准备 有意向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须按照本公告附件之《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填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用A4纸印制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博罗县城北环一路东段市政道路建设工程PPP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及项目编号、申请人名称和提交时间,并加盖公章)。 申请人应准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同时附含有电子版文件的U盘一个。若正本和副本或电子版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要求如下: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封面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并标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申请人名称等内容的字样,并加盖公章。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副本)应分别密封包装并加盖公章,密封包装的封面上应当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申请人名称等字样。 3)、联合体预审申请文件及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外包装可以仅由联合体主办方(或牵头人)盖章。 2、后续安排 1)、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结束后,采购人将组织资格预审评审小组对所有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社会资本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结束后采购人将资格预审结果告知所有参与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并将资格预审的评审报告提交财政部门备案; 2)、博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发布招标文件,具体发布时间及地点等将另行通知; 3)、社会资本应根据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澄清答疑等,如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递交至指定地点; 4)、采购人将组织评审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由评审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确定候选社会资本。
八、提交资格申请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 2017年 03月 16日 至 2017年 04月 06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
九、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博罗县社会服务中心2号楼三楼开标1 。
十、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 2017 年 03 月 16 日 至 2017 年 03 月 22 日 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博罗县公用事业管理局 | 地址:县城文化广场内 |
联系人:何国辉 | 联系电话:0752-6208019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博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博罗县社会服务中心2号楼三楼 |
联系人:张健 | 联系电话:0752-6286632 |
(三)财政部门:博罗县财政局 | 地址:博罗县北门路 |
联系人:游水泉 | 联系电话:0752-6732437 |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王权旺 | 联系电话:0752-6208903 |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黄俊清 | 联系电话:0752-6286632 |
附件: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
发布人:博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7 年 0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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